税收/金融优惠

创业企业税收优惠全面汇总

获得风险企业认证后,可享受从法人税减免50%到股票期权免税等多项税收优惠。本文汇总2026年适用的主要优惠措施。

风险企业税收优惠全面汇总

风险企业认证不仅仅是获得"风险企业"的名称。它还带来实质性的节税效果,包括法人税大幅减免、不动产取得税减免取得税减免
风险企业购置自用不动产时,享受取得税减免75%的优惠。相关内容 1篇
、股票期权免税免税
不征收税款的情形。包括风险企业股票期权行权收益每年2亿韩元免税、风险投资股权转让所得免税等。相关内容 1篇
等。以下按项目整理2026年现行适用的主要税收优惠。


一、法人税减免50%(5年)

法律依据

《租税特例限制法》第6条(对创业中小企业等的税额减免)

优惠内容

自取得风险企业认证之日所在纳税年度起,最初5个纳税年度内法人税减免50%。在首都圈过密抑制区域以外地区创业的,部分情形可适用5年100%减免

适用税率区间(2026年基准)

应税所得 一般税率 减免后税率
2亿韩元以下 9% 4.5%
超过2亿~200亿韩元以下 19% 9.5%
超过200亿~3,000亿韩元以下 21% 10.5%
超过3,000亿韩元 24% 12%

申报方式

申报法人税时一并提交税额减免申请书。无需单独预先申请,但须保持风险企业认证有效状态。

注意事项

  • 适用最低限税(7%)可能限制实际减免金额。
  • 部分情形下与其他减免优惠的叠加适用受限。
  • 认证有效期届满后,减免优惠终止。

二、取得税减免75%

法律依据

《地方税特例限制法》第58条之3(对风险企业等的课税特例)

优惠内容

风险企业在风险企业集聚设施或产业园区内取得商业用途不动产时,可享受取得税75%减免。适用对象为创业后4年内为直接用于业务而取得的不动产。

适用对象

  • 风险企业集聚设施(风险大厦)内的不动产
  • 依据《产业集聚活性化及工厂设立法》指定的产业园区内不动产
  • 直接用于业务的工厂、研究所、办公室等

减免后的追缴事由

自取得之日起5年内发生以下情形,减免税款将被追缴: - 变更用途 - 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 - 风险企业认证被撤销

申报方式

申报取得税时,向所在地地方政府税务部门提交减免申请书及风险企业认证书。


三、财产税减免

优惠内容

风险企业直接用于业务的不动产可享受财产税减免。减免率因地区和不动产类型而异,一般在37.5%至50%之间。

主要条件

  • 在风险企业认证书有效期内
  • 仅限于直接用于业务的不动产
  • 出租用不动产不在适用范围内

申报方式

以每年6月1日为基准,向不动产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交减免申请书。须在财产税缴纳期限(7月、9月)前申请。


四、股票期权(股份购买选择权)免税

优惠内容

风险企业员工行使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所获收益,每年最高2亿韩元免税(2024年修订基准)。免税限额从原来的年5,000万韩元大幅扩大至2亿韩元。

纳税方式选择

超出免税限额的部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纳税: 1. 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:在行使时点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 2. 按资本利得分离课税:在股票出售时点以20%税率分离课税

免税条件

  • 在风险企业连续在职3年以上
  • 股票期权授予后持有2年以上
  • 在风险企业认证有效状态下行使

五、所得税减免(创业者)

优惠内容

创办风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部分员工可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。特别是青年创业者(年龄在34周岁以下)在首都圈过密抑制区域以外地区创业的,可享受5年所得税100%减免

适用条件

  • 满足中小企业条件
  • 属于新设创业(不含既有业务转型)
  • 已取得风险企业认证

六、投资者所得扣除所得扣除
投资风险企业时可从综合所得中扣除的制度。投资额3000万韩元以内扣除100%,3000万至5000万韩元扣除70%,超过5000万韩元扣除30%。相关内容 1篇

天使投资天使投资
个人投资者(天使投资人)向创业初期阶段的风险企业直接投资。享有所得扣除优惠。相关内容 1篇
所得扣除

个人投资者直接投资风险企业或通过个人投资合伙组织进行投资的,可按投资金额的一定比例享受所得扣除。

投资金额 扣除比例
3,000万韩元以下 100%
超过3,000万~5,000万韩元以下 70%
超过5,000万韩元 30%

风险投资合伙所得扣除

风险投资合伙出资额的10%可享受所得扣除(上限为综合所得额的50%)。

资本利得免税

转让风险企业股权所产生的资本利得,可享受免税或分离课税优惠。


七、其他税收优惠

研究开发费用税额抵免优惠

风险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适用比一般中小企业更高的税额抵免比例。 - 一般研究开发费用:25%税额抵免 - 新成长·源泉技术研究开发费用:30~40%税额抵免

扩大就业税额抵免

风险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的,每人每年可享受一定金额的税额抵免。新增青年正式员工时有额外优惠。

教育培训费用税额抵免

员工教育培训费用的一定比例可作为税额抵免申报。


税收优惠综合比较表

优惠项目 减免率/限额 适用期间 主要条件
法人税减免 50% 最初5年 维持风险企业认证
取得税减免 75% 取得时 商业用途不动产
财产税减免 37.5~50% 认证期间 直接使用的不动产
股票期权免税 年2亿韩元 在职3年以上 认证有效状态下行使
天使投资所得扣除 30~100% 投资年度 投资于适格风险企业

享受优惠的核心检查清单

为确保风险企业税收优惠不遗漏,须确认以下事项。

认证相关 - [ ] 确认风险企业认证有效期(2~3年,因类型而异) - [ ] 到期前申请续期(建议在到期前3个月) - [ ] 认证条件变更时立即申报

税务申报相关 - [ ] 申报法人税时附上税额减免申请书 - [ ] 申报取得税时附上风险企业认证书 - [ ] 遵守财产税减免申请期限(每年6月1日前)

股票期权相关 - [ ] 签订股票期权授予合同并办理登记 - [ ] 行使前确认免税条件是否满足 - [ ] 行使后选择所得申报方式(工资薪金所得vs资本利得)


专业建议

税收优惠的条件复杂,容易遗漏。若对叠加减免限制、最低限税适用、追缴事由等把握有误,反而可能承担加收税款的风险。

以下情形须务必咨询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: - 法人税减免能否与其他减免叠加适用 - 行使股票期权时选择工资薪金所得/资本利得课税方式 - 取得税减免后有变更用途计划时 - 研究开发费用税额抵免适用费用的分类

通过风险企业认证享受的税收优惠,是大幅降低初创企业初期资金负担的核心制度。准确掌握条件、全面享受优惠,是成功经营风险企业的第一步。

相关工具

常见问题

主要税收优惠包括:① 法人税(所得税)减免50%(5年);② 取得税减免75%;③ 财产税减免(入驻集聚设施时);④ 股票期权免税(每年2亿韩元)。
自风险企业首次认证之日起5年内,可享受法人税(或所得税)50%的减免。减免期间不受续期影响,以首次认证日为基准计算。
风险企业员工的股票期权行权收益每年2亿韩元以内免税。超过2亿韩元的部分可选择按工资所得税或分类税率(10%至20%)中较为有利的方式纳税。